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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部分社会救助及补贴提标

字号+ 作者:一言兴邦网 来源:休闲 2025-03-10 05:38:53 我要评论(0)

ze: 14px; line-height: 28px;">安徽日报讯记者 丰静)记者6月13日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,该市调整了部分社会救助及补贴标准,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执行。调整后的合肥市城区低保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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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安徽日报讯(记者 丰静)记者6月13日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,合肥会救该市调整了部分社会救助及补贴标准,市部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执行。分社

  调整后的助及合肥市城区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924元,县域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81元;城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19779元/年/人,补贴县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13744元/年/人。提标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、合肥会救半护理、市部全自理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12360元/年/人、分社7416元/年/人、助及989元/年/人,补贴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全护理、提标半护理、合肥会救全自理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8652元/年/人、市部4944元/年/人、分社742元/年/人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为2420元/月/人。一、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277元/月/人;三、四级为185元/月/人;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277元/月/人。高龄津贴80~89周岁老年人为120元/月/人,90~99周岁老年人为240元/月/人,百岁以上老年人为600元/月/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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